关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罗一村原合作社领导低价转让我村土地从中谋取非法暴利的情 况 反 映
2019-06-01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罗一经济合作社的村民,我们四处求告无门之下,只得远赴千里之外。来到陌生的北京,向你们反映我村原合作社领导低价转让我村土地从中谋取特别巨大非法暴利的有关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宝贵时间,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我村在东纵大道南侧汇丰华城项目用地后(合同约定地址,俗称红粉岭拥有一块空地,一直未利用开发。根据莞城区莞城街道农资办的指示,对我村集体合同清查时发现,我们经济合作社原个别领导为了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将其非法卖给了东莞市有德贸易有限公司。经我们了解才发现,原经济合作社领导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隐瞒事实,欺骗群众,于2010年11月18日和东莞市有德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约定将东纵大道南侧汇丰华城项目用地后的地块8208.30㎡转让给有德公司,转让价款为12312450.00元,单价为1500元/㎡。有德公司支付了200万元定金后,余款10312450.00元一直未按约定时间(2011年3月11日前)全部支付款项,经我们村几次发律师函催收,有德公司最终于才于2011年11月15日支付完尾款。直到2018年,莞城街道通知我们村清查集体合同,我们才发现这一情况,我们将这一情况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以后,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该买卖土地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我们村民想找到东莞市有德贸易有限公司了解、沟通这块土地的情况,发现东莞市有德贸易有限公司已经于2014年歇业,而且已经于2015年8月28日申请了注销。根据我们后来了解的情根据我们后来了解的情况,与该宗土地毗邻的转让给东莞市富华物业投资公司的土地,是早在2005年就已经转让的,价格却为2500元/㎡。事隔五六年的时间,价格却下降了1000元/㎡。中间差价将近千万元,这个差价到底去了哪里?我们相信,原经济合作社领导转让这片土地时一定存在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为此,我们多方奔波反映,但都被敷衍推脱。街道、区里、市里、省里我们都曾经反映过,但都没有消息。直到后来,我们听说有前市领导在背后操纵此事,官官相护,在广东省里,根本无法没有人会管这件事儿。我们认为原经济合作社领导存在着低价非法买卖我村土地,从中谋取利益的重大嫌疑,已经明显的违法违纪甚至涉嫌刑事犯罪,鉴于上情,请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调查并作出公正处理,以维护保护我们村民乃至子子孙孙赖以生存的根本。
此致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
情况反映人:
2019年4月10日